無綫電視 《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 (本名潘國基),今年8月於《3日2夜》女主持吳紫韻的住所內,與《愛.回家之開心速遞》演員鄒兆霆大打出手,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12月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主任裁判官錢禮准被告自簽港幣1000元並守行為36個月,同時撤回控罪,另須付堂費500元。
裁判官告誡被告在守行為期間不得企圖作出暴力行為或威嚇別人,尤其是事主鄒兆霆。
39歲被告潘國基,被控一項傷人罪,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6 日,於將軍澳唐俊街 21 號海翩滙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鄒兆霆。
案情指,案發當日,鄒兆霆正身處《3日2夜》女主持吳紫韻的住所,潘國基突然登門造訪。吳開門後,鄒與潘因感情糾紛產生爭執。雙方吵得火熱之際,潘重捶鄒的頭部約十多次,吳嘗試調停但不果。及後潘推鄒至牆邊並用力扯鄒的耳朵,潘見吳哭泣才停手,鄒其後驗傷報警。潘於翌日被拘捕,警誡下表示「我無打人」。
案件編號:KTCC 1494/ 2021
(圖片來源:潘梓鋒的Instagram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