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一名休班警涉揸「白牌車」被警方「放蛇」時斷正,干犯「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幫手招攬生意的親友亦被控「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
案件今日(11月18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兩名被告認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到男警前途受影響,可能將受紀律處分,判二人各罰港幣5000元,男警停牌15個月。
案情指,今年6月3日警方在網上拍賣平台發現有人提供非法出租車服務,於是「放蛇」相約女被告葉東慈支付訂金。6月17日,喬裝的警員登車並付餘款後,另一軍裝警員隨即截查男被告張家強,將他帶返警署調查。
案件編號:KCCC3323/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