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及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被捕之後,政府今日(11月11日)傍晚交代事故調查工作。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表示
,經調查後判斷,當日的舞蹈員是以僱員身份參與演出,當局會根據職安健條例,檢視僱主及辦商有無提供安全工作系統,會儘快諮詢律政司,再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調查又發現,舞蹈公司無為受傷舞蹈員報工傷,無買保險,局方會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檢控跟進。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就認為,租用人違反部分租用條款,包括提交屏幕重量資料不正確,誇大安全系數,又無確保屏幕安全穩固。
楊潤雄強調,當局絕不會辜息涉事人,一定會依法嚴懲處理。
此外,工作小組經詳細檢視墮下的LED屏幕、舞台設備相關裝置及實驗室的各項檢測結果後,就引致事故的成因作出結論。工作小組認為意外成因包括:
(一)金屬疲勞引致鋼索斷裂
吊着LED屏幕的鋼索斷裂,其原因是部分鋼絲出現金屬疲勞,成因包括(1)鋼索狀況不理想,其抗斷強度較正常鋼索的最低抗斷強度低;(2)LED屏幕的實際重量較呈報的重;(3)絞車系統裝置有問題令護繩器難以轉動,致鋼索表面受到磨損及須承受額外負荷,引致鋼索變形;及(4)LED屏幕的懸吊系統組裝不理想。
(二)吊環螺絲的裝置設計問題
吊環螺絲安裝在LED屏幕構架時,並無裝上套筒螺絲扣來方便水平調較。當一條鋼索斷裂時,另一條沒有斷裂的鋼索所繫上的吊環螺絲不勝負荷而斷開,未能防止LED屏幕墮下。
(三)懸吊系統安全系數不理想
在現場磅秤下,墮下的LED屏幕實際重量比報稱重量重很多,令懸吊系統安全系數水平遠低於國際標準。
因應事故成因,工作小組作出一系列建議以強化租用機制,確保租用人會履行責任遵守租用條款,從而加強舞台表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舞台表演者及觀眾。
這些措施包括於驗證機制中訂明負責人員的工作範疇和角色、租用人須就加設的搭建物及器材設備提交能夠證明其準確重量的文件及委聘的專業人士核對準確無誤,並為所有需要移動或升降的機械裝置進行驗證負荷測試。租用人亦須提交鋼索的質量證明,並應在首場演出前盡早彩排。康文署會研究為引入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獨立第三方審核人員,視乎需要對租用人所設置的工程和裝置進行審核,亦會引入妥善機制以處理違反康文署場地「租用條款」的情況。
在未來數月,康文署會與業界商討和落實加強措施的執行細節。在未正式落實措施修訂租用條款前,業界需要遵守由八月開始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採取其他康文署接納的措施。
工作小組已完成調查的工作,並提出建議。由於未能排除是次意外事件有人為過失的可能性,或涉及有可能違反其他香港法例,康文署已將事件轉交有關部門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