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居留權

十五.居留權



一月,發生於一九九七年五月轟動全港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正式宣判。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名成立,首被告許智偉、第四被吿吳明俊、第六被告陳德明及第十被告傅顯進判處終身監禁,另外第三被告麥家豪一早已離開現場,第八被告黃金寶則在犯案時只有十四歲,故根據法例,酌情不判兩人終身監禁,分別判入獄二十六年及二十三年,其餘七名被控嚴重傷人或襲擊傷人的被告,依例最高刑罰三年,但因已被扣押二十一個月,所以獲酌情即時釋放。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誤殺罪名成立輕判監禁七年。法官王見秋在判刑時指出,這次事件是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指各被告所做的行為,簡直是惡毒、無人性、極端殘忍和暴力,他又指此案件的首腦是一名危險人物。他又強調,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因此要向被告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而這班年青人,亦須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第十五位死者古小姐,你好!」易空有禮貌地說。

身上只剩下胸圍內褲的古小姐在一個火爐前,雙手被綁吊起,身體受冷顫抖,回應了一聲︰「嗯……」

易空看著火爐,說︰「天氣很冷啊!」

古小姐毫無力氣般,再一聲︰「嗯……」

易空對古小姐說︰「唔……妳知道嘛?我已經殺了十四人啊!」

古小姐雙眼虛浮地看著易空,回應︰「嗯……」

「看來,妳也不知道……這一年多以來我殺了這麼多人。」易空無奈地說。

古小姐的身體繼續打顫,面容扭在一團,呻吟︰「呼……嗚!」

「那些警察真是不知所謂,竟沒發現我的存在。唉!怎可以這樣的,現在又再多一個受害人了。對嗎?古小姐,妳說句話吧!」易空輕撫著古小姐的臉說。

「嗚……你……想怎樣?」古小姐強忍著冰冷,勉強地說。

易空壓下嗓子,低聲地說︰「讓我們先聊聊吧!好嗎?」

「嗄……」古小姐呻吟一聲。

「妳有沒有聽過那首歌?唔……是這樣唱的。」易空說罷,隨即唱道︰「燈光裡飛馳,失意的孩子,請看一眼這個光輝都市。再奔馳,心裡猜疑,恐怕這個璀璨都市光輝到此……」

古小姐牙關顫抖答︰「是……今夜……星……光燦爛……」

「對!對!對!是這首歌了,妳知道它的意思嗎?」易空滿意地追問說。

「究……竟……你……想……說……什……麼?」古小姐辛苦地逐字逐字吐出。

易空拿著一條鐵支撩動火爐,說︰「不要掃興啦!我們不是好好地聊天嗎?那首歌是達明一派在八十年代寫的,是講述那個年代的人如何看英國把香港交給中國的心態。真有意思呢!」

古小姐喪氣地說︰「那又……那又怎樣?」

「啊!!那又怎樣呢?這段殺人的日子裡,這首歌不時在我的夢中響起,似有什麼要告訴我一樣,我一直也弄不清楚……吖!還有那個黑影,他要告訴我什麼呢?他又是否就是我自己呢?妳知道嗎?」易空不知為何會這樣滔滔不絕地說,就是把心底裡的屈悶盡數吐出。

古小姐看著長髮掩蓋左邊面只露出右邊面的易空,那詭異神情,聽他的話聽得極為心寒,說︰「你……在說……什麼啊?」

易空突然惡聲回應道︰「妳真的不知道嗎?」

古小姐嚇得魂魄一離,慌道︰「不……不知……道。」

「算了!告訴你,現在給你享受的是古代迫供烙刑。」易空從火爐中拿起一條通紅鐵支,笑看著鐵支頭端扭了一個不規則形狀,說。

古小姐看著鐵支,神色驚愕,說︰「不……不要!」

易空一笑,那通紅的鐵支,印在古小姐胸圍上的胸口處,發出「吱吱」悶聲。

古小姐破聲尖叫︰「哇……!」

易空伸出右手食指,在傷口上摸了一下,又把鐵支放進火爐裡,笑道︰「漫漫長夜,慢慢玩啊!嘿嘿嘿……」

古小姐痛苦地哭︰「嗚嗚……好痛呀!」

這夜,痛苦淒厲的哭聲和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聲,從地下房間裡陣陣迴傳。

二十九日,香港終審法院對吳嘉玲案作出判決,終審法院裁決居留權證明書不需附於單程證,而且沒有追溯力;非婚生子女亦享有居留權;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一旦父或母一方獲得香港居留權,子女便同樣享有居留權。

(圖片來源:入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