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集團兩名中國成員判囚32個月

偽證集團兩名中國成員判囚32個月


兩名中國男子因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及違反逗留條件,今日(10月30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32個月。

入境處於去年年底採取行動,成功搗破一個黑工偽證集團。集團專門安排中國人士來港非法工作,並為他們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行動中,入境處拘捕上述兩名集團骨幹成員,年齡為29及35歲,同時檢獲13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萬元及入獄十年。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 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 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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