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前年荃灣非法集結 理大博士生判囚12個月

認前年荃灣非法集結 理大博士生判囚12個月


一名理大博士生原被控前年10月在荃灣干犯暴動罪,其後他承認屬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今日(10月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2個月。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邱宏達即使被官司纏身仍完成博士課程,案發時只是一心想救人。

暫委法官李志豪則稱,即使被告擁有良好品格及個人背景,在官司壓力下完成學業,談不上特別,考慮到控罪嚴重性、被告背景及參與程度,最終判監12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非法集結。當時他與一名中槍的少年一同被捕。

法官指觀看錄像片段後認為事件是有預謀,示威者以十一國慶為藉口,其後演變為暴力場面,投擲石頭及汽油彈,有人將警員按在地上,事件其後變得更暴力,甚至失控。

案件編號:DCCC485/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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