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警察知法犯法對和平抗爭者施暴 曾偉雄必須立即問責下台

譴責警察知法犯法對和平抗爭者施暴 曾偉雄必須立即問責下台


熱血公民對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香港警察以無理、瘋狂、失控的暴力,對待在金鐘龍和道和平抗爭的學生和市民,深感憤慨。警務處長曾偉雄難辭其咎。熱血公民特此嚴正聲明,要求曾偉雄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並問責下台,以平民憤。

警方於10月14日早上以清除路障為名,強行開通金鐘道及怡和街的行車線,並表示清場行動「光明磊落」和有計劃清除旺角佔領區的路障。此舉惹來大批佔領者不滿,結果有網民發起晚上佔領龍和道。10月14日約10時,一批示威者突襲龍和道,雖然警方施放胡椒噴霧試圖阻止,但因人數遠不及示威者,於是撤離。示威者成功佔領東西行車線,並架起多重路障。

警方重整隊伍後,在接近凌晨3時展開清場行動。數百名警員操往龍和道,清除路障及驅趕示威者,把示威者驅至添馬公園一帶。期間警方多次以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並殃及正在採訪的電視台記者;又對示威者拳打腳踢;混亂之中也令一位採訪中的攝影師腳部扭傷。據警方資料,行動期間共拘捕45名示威者,另有4名警員受傷。

對於警方暴力清場,不少媒體都有拍到相關影片。在凌晨3時許,無綫電視播出新聞片段,清楚看到一名示威者被捕後,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將他抬起,帶至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把他放在地上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事後證實,該名遭毒打的示威者是曾任外展社工的公民黨成員曾超。

據媒體影片和照片,示威者或張開雨傘,或只舉手前行,但也橫遭胡椒噴霧攻擊。有示威者更先遭強力電筒直接照射雙眼,然後遭除去眼罩,最後遭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也有女示威者橫遭兩名男警員熊抱扯走拘捕,在場的目擊者紛紛以「非禮」視之。

自雨傘革命伊始,抗爭者屢被指有「攻擊性武器」;事實上,此等「武器」不外乎眼罩、口罩、濕毛巾、雨傘;除此之外,堪稱一無所有。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警察面對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在對自身、對公眾、對財物均無暴力威脅的情況下,施以胡椒噴霧、催涙彈、拳打腳踢等之暴力,在法律上是毆打(battery), 屬刑事罪行。

警方的不仁、不義、無禮、無知,在這次事件中再次表露無遺,在在顯示出政府和當權者繼續公然與民為敵,人人得而誅之。為其罪行負上刑責,實屬公義之必然。警務處長曾偉雄更必須身先士卒,馬上道歉並問責下台!

 

熱血公民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