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37歲男子,他涉嫌與一宗「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十六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件有關。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警方於今年9月初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8歲女兒手機內有數張自拍的不雅照片,調查之後發現該女童於8月份時,透過一個手機遊戲,認識到一名陌生男子,該男子之後亦促使該女童提供不雅照片,以交換虛擬武器。該男子亦曾與女童視像通話,通話之中促使女童作出不雅行為。
警方經調查後,上周五在九龍灣一單位,以涉嫌「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6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3宗罪拘捕一名37歲姓邱男子,並在其手機內發現懷疑屬於7名未成年少女的20張不雅照片及3段不雅影片。
警方已暫控邱一項「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6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罪,案件將於明日(10月1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郭詩慧又指,調查發現於2018年12月至今年9月期間,疑犯透過手機遊戲內的通訊功能,隨機挑選受害人,初時無條件送出虛擬武器,以減低對方戒心。雙方交換聯絡方式後,疑犯再透過其他社交媒體與受害人進一步溝通,藉口提供虛擬武器,利誘少女提供不雅照片及片段。
郭詩慧續稱,疑犯於深水埗一間小學任職教師,現階段未有證據顯示疑犯任教的學生為案件受害人,又或曾受到騒擾,警方會適時向有關學校作進一步調查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