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貨偷換42萬勞力士證物 男警盜竊罪成還柙至下月判刑

以A貨偷換42萬勞力士證物 男警盜竊罪成還柙至下月判刑


一名青年前年踢足球時遺失42萬勞力士名錶,事主的波友在事發後將手錶帶到警署,稱誤取手錶,惟有報案室警員涉監守自盜,以A貨偷龍轉鳳。28歲男警周合駿否認一項盜竊罪,他今日(10月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盜竊罪成,還押至11月22日判刑。

被告曾稱不懂包裝勞力士手錶進財物袋,故放手錶進自己腰包,之後忘記手錶位置,才以冒牌手錶頂替。法官指被告行為不正常,以冒牌錶爭取時間尋回手錶的說法不合理,又指做法動搖市民對警方信心。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學操行良好,重讀中五後再考獲高級文憑,之後再修讀英國大學學位,力爭上游加入警隊,又指犯案僅出於一時歹念,物主未有損失,期望輕判。

被告被控於前年6月26日,於長沙灣警署1樓報案室內,偷竊一隻銀色錶帶、棕色外圈、淺藍色錶面的Cally-Daytona型號勞力士手錶,價值42.5萬元。

(案件編號:DCCC7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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