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到UNIQLO偷竊服裝 休班警判守行為

承認到UNIQLO偷竊服裝 休班警判守行為



一名休班男警員,今年3月曾兩度在UNIQLO偷竊價值逾1400元服裝,案件原定昨日(10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開審前,休班警承認兩項盜竊罪名,但拒捕罪名則獲撤銷。 

辯方求情時指,50歲被告劉志富因情緒病犯案,並於佔領行動中79日不停工作,是優秀的警務人員。  

裁判官杜浩成指,案中盜竊物品已被起回,加上被告被捕後一直接受治療,並曾還押27日,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考慮被告確診情緒病,判處被告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24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UNIQLO偷竊價值約1,400元的服裝。以及於5月6日,在創紀之城5期APM的UNIQLO店內,偷竊總值128元的白色童裝背心及上衣,並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陳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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