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轉運34.7萬個冒牌口罩 物流公司負責人判囚12個月

圖轉運34.7萬個冒牌口罩 物流公司負責人判囚12個月


一間物流公司的負責人為商業用途管有冒牌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9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2個月。

香港海關去年2月在葵涌進行反冒牌行動,海關人員隨即在葵涌一個工廈停車場採取監控派遞行動,並拘捕一名為商業用途管有冒牌醫療級別口罩的38歲物流公司男負責人,涉案口罩共約34.7萬個,估計市值約870萬元。

經調查後,該批口罩未有流出本地零售市場,相信被捕男子意圖把該批口罩經本地物流公司轉運至海外銷售圖利。

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對物流業的不良份子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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