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牌食肆賣貓狗肉 越南家庭3人罪成囚17個月2周

經營無牌食肆賣貓狗肉 越南家庭3人罪成囚17個月2周


持「行街紙」的越南籍家庭4名成員,今年2初在旺角上海街無牌經營食肆,並出售貓狗肉,4人被控「售賣狗肉作食物」等罪。

3人早前認罪,餘下1名16歲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今日(9月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3名認罪被告判囚17個月2星期。

裁判官朱文瀚指控罪性質嚴重,涉及5.4公斤狗肉及4公斤貓肉, 涉及多隻可憐貓狗,他們非法入境並經營無牌食肆,並非法售賣貓狗肉,加重了罪行嚴重性。

案件編號:WKCC 204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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