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舜?邊個阿舜啊?《娃娃愛天下》嗰個啊!
以前要紅,就要做得好。行業之中最頂級,最傑出嘅人,先會有機會紅。例如你係歌手,就要唱功了得;你係舞者,就要跳得勁。你係演講,就要講得叻。
然而,今日要紅,就簡單得多,只要夠「騎呢」。就算你再不倫不類,都可以喺網絡世界一炮而紅。你有你睇鍾嘉欣,但係有人愛魯芬!當你以為人人都愛美食嘅時候,最紅嘅餐廳卻叫做明將......
十年前行路行到成隻殭屍咁嘅麥浚龍,今日都可以靠謝安琪嘅羅生門彈番起身,突然搖身一變成為香港嘅實力派歌手。(呢篇文預咗得罪好多人...)
阿舜消失十多年,突然出現,舞技不變,唱功依舊。但得到的待遇卻和十年前截然不同。網上同樣是瘋狂洗版,卻是一致叫好,受大眾擁戴,仿如勇者重臨大地一般。
這一系列的事件給我帶來兩個反思。一,今時今日,要出名,真係太容易。首先,你唔洗做得好。基本上,只要你敢做,又唔怕有機會俾網民圍攻,你一定出名。你試諗下,阿舜都上到報紙C1,你只要跳得好過佢,唱得好過佢。你有咩理由唔出名?
你唔再需要有好好嘅朗誦技巧,你今日今時要出名,你只要有特別的朗誦技巧。你可能會覺得,唔係喎!咁係出名被人笑啫!阿舜呢個例子正正話比人聽。就算一開始比人笑,今日出番嚟,大家咪又係激稱讚佢堅持、勇敢、正面。今日仲笑佢嘅人,反而突然間成為網民圍攻嘅對象。阿舜話你知,這是一個人人都紅嘅年代。
但是,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因為,二,今時今日,已經無辦法定義咩叫紅。
以前要判斷一個人出唔出名好簡單,因為過去可以曝光嘅機會唔多。當你可以喺媒體經常出現,你就係紅人。反之,你就算做得幾好,得唔到曝光機會,都係寂寂無名。到咗今日,你要曝光,實在太多機會。只要自己開個 YouTube,或者 Facebook。近乎零成本,就已經可以接觸大眾,能夠聚到自己嘅支持者。
但今日,所謂嘅紅。可能就只不過係講緊一個星期,甚至一日。一炮而紅,卻也一炮沉淪。而家要等大眾認識你,唔再需要爭取主流媒體報導。網上資料好似洪水一樣,熱爆嘅速度甚至可以比主流媒體更快。往往喺網上炒起咗一個人,新聞再去跟進番。
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絡可以一秒令你爆紅,但一旦下一秒有更爆嘅人,你就會立即喺下一秒消失得無影無踪,仿佛從未出現過一樣。喺呢個資訊洪流之中,由網絡所產生出嚟嘅「紅人」,又可以紅幾耐?
這是一個追資訊量的年代,每個人都在追。要紅,好容易;要keep住紅,反而更難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