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 劉馬車判囚8個月

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 劉馬車判囚8個月


綽號「劉馬車」的網紅劉駿軒,涉及兩項襲擊及三項非禮罪,早前他承認控罪,今日(9月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考慮被告的報告後,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高。

27歲的被告承認為兩項襲擊罪,即分別於今年1月及7月,在屯門法院大樓羈留室及灣仔會展中心1樓展覽廳的檔位,襲擊兩名男子。三項非禮罪則發生於今年7至8月,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猥褻侵犯兩名女子及一名女童。

案件編號:TMCC 825/2024、ESCC 2126/2024、TMCC 193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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