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公布,由下周一(9月26日)起來港工作的外傭,入境防控措施將同樣改為「0+3」模式,即入境後毋須酒店隔離,而只需接受醫學監察3天,其後自行觀察4天,並須在醫學監察期間及其後4天的觀察期進行多次檢測。
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可在僱主家中工作,亦可外出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需活動,例如乘搭交通工具、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由於受「疫苗通行證」的「黃碼」限制,外傭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
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批准僱主可選擇安排外傭在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3天醫學監察及其後4天自行觀察,毋須向勞工處申請。如僱主安排外傭在持牌酒店或賓館進行醫學監察及自行觀察,須負責期間的住宿費用及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有關持牌酒店和賓館的名單可按此參閱。如僱主安排外傭在非僱主居所進行醫學監察及自行觀察,以致外傭未能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應向外傭支付假如外傭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
另外,由下周一起,來港工作的外傭只須提交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而毋須在登機前提交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