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年1月採取「火網」行動,拘捕樓宇管理業內一個貪污集團的骨幹成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9月21日)落案起訴其中23名被捕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行賄受賄共逾650萬元及串謀詐騙,涉及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的多項大維修工程及其他工程,合約總值約5.2億元,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及維修最大型檢控個案。
該23名被告為21男2女,年齡介乎38歲至73歲,分別為12名中間人、1名工程顧問、5名工程承辦商、3名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成員,以及兩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下星期一(9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他們被控共11項罪名,即8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2項串謀詐騙。
本案於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間發生,當中三名被告莊聰圖、林雪邊及杜漢森為中間人及該貪污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涉嫌串謀樓宇管理業內其他中間人及工程承辦商,向多名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工程顧問提供賄款,以影響樓宇管理及維修的不同環節,包括大維修工程、升降機井道工程及物業管理合約的招標程序、監督維修工程,以及發放工程中期費用。
案件涉及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分別為5個私人屋苑、1個居屋屋苑、2幢私人住宅大廈、1幢商業大廈,以及1個商場的維修工程等,合約總值約5.2億元,個別合約金額由約46萬元至逾1.6億元不等,牽涉賄款共逾65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有持分者拒絕被告所提供的賄賂,大部分涉案樓宇的相關維修工程仍未批出合約予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