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發言人今日(9月19日)表示,食環署與警方自9月16日至今日凌晨繼續加強巡查各區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過去3日(9月16日至18日),食環署及警方在各區巡查97間酒吧酒館及1622間餐飲場所,行動間向18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另向64名顧客或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執法人員亦要求6間酒吧酒館停業分別7及14天,另有1間酒吧及11間餐飲場所被罰禁晚市堂食,並須限2人一枱,分別為期3天、7天及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