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次破壞及塗鴉政府建築物 5旬漢判囚3星期

涉6次破壞及塗鴉政府建築物 5旬漢判囚3星期


一名53歲男子,因不滿政府施政,於去年5月19日至今年3月28日期間,於西營盤、金鐘、馬鞍山等地方先後6次破壞及塗鴉政府建築物,包括向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外牆潑墨。

被告早前承認控罪,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6項「刑事毀壞」罪名成立,今日(9月17日)被判即時監禁3星期。

裁判官在判刑時斥責被告即使不滿政府,也不是犯案藉口。

控罪指,被告賢於2019年5月19日至6月8日期間,分別損毀西營盤西邊街行人天橋的隔音屏障、金鐘添馬公園觀景台的牆壁、大埔山塘路近南運路的配電箱、馬鞍山白石角海濱長廊的金屬圍欄及磚牆,以及馬鞍山橋下路的一條柱。此外,他被控於2020年3月28日,在特首辦外損壞屬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外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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