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廢除重光紀念日 — 媽啊,我好亂啊

回顧廢除重光紀念日 — 媽啊,我好亂啊



啱啱過去嘅九月三日,叮噹(多啦A夢)負九十七歲生日嘅早上,某個自稱「沉睡中獅子」嘅國家喺八九年用坦克碾軋學生嘅廣場上搞咗一次案件重組,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而香港,都係「一男子」嘅決定之下,放咗一個「特別假期」,佢哋稱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但查閱歷史,原來呢個假期,喺一九九七及一九九八年曾經出現過,而再回到九七主權移交之前,原來呢個假期就叫做「重光紀念日」。

呢個用來紀念香港結束「日治時代」嘅紀念日假期,可以講係「自古以來」唯一一個,只係屬於「香港」嘅假期。所以,喺九七之前,臨時立法會就開會制定了《假日(1997年及1998年)條例》,將呢個假期改名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好令香港人淡忘當年「香港保衛戰」嘅歷史,消滅「香港」自己嘅標記。

去到九八年,特衰政府又再提出《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決定九九年後嘅公眾假期安排,呢次就連已經被改名嘅「重光紀念日」都被抹殺,取而代之係未經過公眾諮詢而設立嘅「佛誕」假日。而當時梁耀忠議員提出修正案要保留「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都只係要求修訂該假日在二千年恢復,而不是九九年,給予多一年公眾做資訊,亦都給予印刷公司有時間調整日曆,來選擇到底取消邊一日假期來維持每年十七日公眾假期嘅原則,已經算係個非常溫和嘅建議了。

但係當時,特衰政府及建制派議員迴避選擇「佛誕日」冇諮詢過公眾嘅問題,只係不斷重申,紀念抗日勝利,可以繼續以其他形式紀念,冇必要放假,而增加假期,由於當時經濟不景會造成負擔。見到呢啲理由,根本就可以原封不動拿來駁斥今年九月三日嘅假期,唔通今年香港經濟情況非常好?話「佔中影響」嘅一般零售業老闆冇出來抗議放多一日假,影響佢哋經營成本?由得嗰邊自己放飛機,鍾意紀念嘅人自己去紀念咪得了,點解一定要放假?但你再有理有,總之佢要通過嘅,點都會通過。

好了,到咗投票一刻,先係梁耀忠嘅修正案「由於議題未獲得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於是宣布修正案被否決。」,分組點票再一次勝利。而去到草案表決,「全委會主席宣布有53人出席,36人贊成,1人反對,12人棄權。由於議題獲得在席議員以過半數贊成,她於是宣布議案獲得通過。」咩話,得一人反對?睇返記錄,係,得梁耀忠一人反對,前面強烈反對啲人去晒邊?咩話,何秀蘭,李卓人,吳靄儀,劉慧卿仲係投票贊成?

而我係最近先知道,吳靄儀係九八年曾經講過:「只有這一天(重光紀念日)是屬於香港本身歷史的」,但佢又投贊成票?媽啊,我好亂啊!所以我就寫咗呢篇好亂嘅文來表達我依家嘅心情。信息嘅時代,墳係用來挖嘅,屍係用來鞭嘅,但如果大家選擇遺忘,就唔好怪阿寶經常要出來講一句:「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

立法會─1998年9月9日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http://www.legco.gov.hk/yr98-99/chinese/counmtg/hansard/980909f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