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據公司條例,不活動公司在有任何變化或交易之前,必須先向註冊處交代。但許步明在2008年始將國萬解凍,而在涷結期間,許之胞弟許嘉麟的100股已轉到一間BVI公司Fidelity Management Ltd.,而許嘉麟於02年至06年正值破產期,報道質疑有關股權變動,是在許嘉麟破產前、中、抑或後出現,而當時破產管理署是否得悉?
報道又質疑許嘉麟何以在2012年,即破產期滿後的數年間,便能以270萬元購買胞姐國萬實業的股權,以及專作劏房用途的景捷發展有限公司估計值逾230萬元股份。懷疑有人藉破產來逃避債務,當解除破產後又把「寄存」在親友處的資產「發還」給自己。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認為,若破產署接獲投訴,有權向當事人取回所有財務文件,來查證涉案人是否有問題。
陳茂波自成為發展局局長,已多次爆出醜聞,當中包括曾任職董事的景捷發展有限公司,擁有多個單位作「劏房」出租用途,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後又被記者偷拍他在馬會會所喝啤酒後駕車,懷疑涉及醉駕。近期則有東北囤地風波,陳茂波家族被傳媒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積農地1.8萬呎,涉嫌與其發展局局長身份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