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7被告6人罪名不成立 1人串謀爆炸罪成

屠龍小隊7被告6人罪名不成立 1人串謀爆炸罪成


2019年的屠龍小隊案,涉及串謀在當年「12.8遊行」中放炸彈等,部分人被控串謀引爆訂明目標罪,違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為律政司首次引用該條例提出檢控。

3男6女陪審團周二退庭商議後,今午(8月29日)裁決,7名被告中6人所有罪名不成立,包括《反恐條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以及作為交替控罪的「串謀爆炸」及「串謀謀殺」罪。

7名被告當中,只有第5被告賴振邦於交替控罪的「串謀爆炸」罪成。

案件編號:HCCC 164/2022、HCCC 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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