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三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非法招致選舉開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案件今日(8月19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與控方商討,並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及申請法援。
兩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戴耀廷則因其他案件仍然還押。
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港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