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月1日在民陣獲不反對通知書舉辦的遊行中,一名19歲少年被捕,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今日(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宣判罪名成立,獲准保釋候判。
事源19歲男侍應被警方搜出兩支士巴拿,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否認控罪。辯方曾指有警員曾威嚇被告作出招認,包括大聲兇惡地問被告「你個兩支士巴拿係唔係拎嚟拆鐵欄啊?」,若不招認「捉你入黑房雞姦完再打」;惟兩警員作供時均否認曾威嚇被告。
案件今日宣判,罪名成立,法官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8月25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