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身份證(1)三粒星「***」正解

香港身份證(1)三粒星「***」正解


每每提到「香港人」一詞,「有無三粒星?」這個問題幾乎一定納入必答題一樣,尤其遷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來港定居人士,彷彿三粒星就是身份象徵,優人一等。

談到三粒星,對香港人而言,很直接會聯繫到香港身份證,因為自11歲起我們就擁有這張香港會員証,而15歲起就因怕官非上身而人手一張,不敢遺留家中。可是對身份證的認知未必詳細了解,或許只會對相片俊美與否、個人資料是對是錯、號碼意頭吉利易記等才沾上興趣,但對咭上一些「符號」可能只是一知半解,更遑論此咭出現之因由、防偽特徵、演變及背後含意等之「趣事」。

今次我想先從「符號」說起。

身份證上,出生日期下面的「符號」其實全都有其含義,而特別引起人們興趣,而又常被人錯解的,必選「***」。其實入境處一直有四出解讀這類「符號」,由政府部門、各類僱主、社福團體等都會安排工作坊或小冊子去解釋一些「符號」。如「Z」、「X」、「W」、「O」、「N」、「B」(「P」現已不用)等都可直接詮釋,大多人都可明白;而「A」、「R」、「U」、「C」這些則是一些概念,需要多加解釋;最後「*」、「***」很容易被誤解、甚至錯解。

早前《城市論壇》談及永久居民及與公民分別的時候,主持人謝志峰很自然地講到「三粒星永久居民」一詞,下意識將「三粒星」和「永久居民」畫上等號,我相信這個等號也在絕大多數香港人心中,隨便問個香港人三粒星有甚麼意思,很可能也會得到一個隨口的「有居留權」,不過這解讀並不是完全正確,絕對是一個以訛傳訛的誤會。

根據入境處資料顯示,星:「*」/「***」同樣是指符合資申領回港證之人士,而「*」是11至17歲;「***」是18歲或以上,所以並不存在 「***」比「*」高級,或辨識是否擁有居留權的。問題就來了,為甚麼無故要在身份證上強調持咭人擁有申領回港證的資格呢?這就要說回到1987年了。

1987年入境處推行「出入境簡化計畫」,身份證上有「星」人士,如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澳門,在出入境香港關口時只需出示身份證就可,此舉可減省合資格人士攜帶回港證出入境香港,所以是一項「簡化計畫」,有如今天身份證可在公共圖書館用來借書一樣。

不過,為何「***」會被人誤解為有居留權呢?這個誤解可從單程證來港定居人士及回港證申領資格中窺見一二。

回港證其中一項申領資格,是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的中國公民,換言之憑單程證(或現在五花百門的移民計畫)來港定居的中國公民,他們要取得香港居留權才可獲得申領回港證的資格,身份證方能有「***」。根據《基本法》,現時這類人要獲取居留權,必需要居港滿7年及完成一些手續。所以,對這類人而言,有「***」就直觀認為等於有居留權。但這種詮釋是錯的,因為回港證有第二個申領資格。

回港證第二個申領資格,是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即無國籍人士)。這類人既有 「***」,同時又沒有居留權,不過一般人很難理解何謂無國籍人士,而「不受條件限制居留」更難三言兩語說明,所以我亦不打算在此探討,留待日後再談。但這正好說明「***」不就等於有居留權。

其實身份證持有人是否擁有居留權,只要留心觀察,在咭背後是中英對照地用「字」寫了的,而「符號」嗎?就是那個「A」。有「A」無星的香港人大有人在,只要是非中國公民,又符合《基本法》條件獲得香港居留權的人是也,而這類人是不合資格申領回港證的,至於如何定義中國公民,算你翻讀百次中國國籍法也未必找到答案,因為答案只有共產黨才知。

最後,其實香港身份證的出現,跟本土身份認同有莫大關係,因為身份證之前身乃是日治期間的住民證,這種類似囚犯號碼,或更甚為狗牌的產物,究竟如何變成現在人手一張,以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趨之若鶩的一張三粒星身份證呢?下一篇再談。

 

參考資料:

居留權: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roa/faqroa.htm#/q1

回港證: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eligibility.htm

中國國籍法: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

符號說明: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smartid.htm


 

(圖片來源:香港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