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襲警案 14歲少年申轉交少年法庭被拒

光復元朗襲警案 14歲少年申轉交少年法庭被拒



於今年3月初「光復元朗」反水貨走私客示威中,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眾名成立的3男1女,包括被指以胸襲警而引起國際傳媒報道的女被告,將於明天(7月29日)判刑。代表案中14歲男學生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日(7月2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申請覆核,要求將被告轉交少年法庭判刑,但被裁判官拒絕。

李柱銘指,判處少年犯的原則應為教好而非懲罰,少年法庭可考慮感化、保護令及服務令,除非逼不得已,否則不應將少年被告與父母分開。對於裁判官陳碧橋質疑被告無悔意,感化並不適用,李回應指,不一定有悔意才可判感化。

然而,裁判官指,他已聽過所有證供和陳詞,認為可以選擇的判刑方式有很多,包括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和罰款等,轉交少年法庭只是浪費時間,故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