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招顯聰被指涉嫌於去年11月27日凌晨,在旺角豉油街「鳩嗚」時,以胸口撞擊一名警長的胸口,被控襲警。招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處監禁14日。
據案情透露,30歲的招顯聰於去年11月佔領期間,在豉油街和西洋菜街交界號召示威者衝出馬路,被警方攔阻時手推及以胸口撞向一名警員。
裁判官香淑嫻表示,遇襲警長的證供可靠合理,而被告供稱當時無故遭警長箍頸及拖出馬路群毆,裁判官則指難以相信警員會在眾目睽睽之下拉被告出馬路群毆。
裁判官表示已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及過往定罪紀錄,認為案件無求情理由,故判監14日。由於招至今已還柙13日,最快將於明早釋放。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