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儲蓄互助社76萬貸款 50歲前警長認罪候判

詐騙儲蓄互助社76萬貸款 50歲前警長認罪候判


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並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長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以及虛報每月貸款償還金額,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貸款共逾76萬元。被告今日(7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50歲的時任警長羅志民承認4項欺詐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8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警長及儲蓄互助社社員,該社為其社員提供儲蓄及財務服務。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間,被告先後4次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最終獲批4筆貸款共逾76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向儲蓄互助社申請第1至第3筆貸款時,向儲蓄互助社訛稱他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但其實他當時拖欠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逾57萬元至逾70萬元。
  
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向儲蓄互助社申請第4筆貸款時,在申請書訛稱每月須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償還貸款4,800元,然而其實際每月還款額共逾36,000元。
  
案件編號:WKCC 11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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