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指入境處拒絕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人,主要原因包括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入境計劃的資格準則,例如申請人的學歷或經驗不足等。
有立法會議員問政府,近年推行多項輸入人才計劃,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申請被拒絕,以及原因為何。
孫玉菡答覆指,入境處在處理每宗申請時,會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入境計劃下的特定資格準則及一般的入境規定,並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以確保只有符合相關入境政策的人士才獲准來港工作/居留。
他續指,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申請被拒絕的原因主要包括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入境計劃的資格準則,例如申請人的學歷或經驗不足、其申請來港受僱的職位的薪酬福利未達市場水平或其申請目的存疑等。
任何人在向入境處提交簽證或進入許可申請時提供任何失實資料或作出任何虛假陳述,均屬違法。一經發現,入境處除會拒絕有關申請外,亦會對個案展開刑事調查。若證實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來港簽證或進入許可,入境處會依法宣布其簽證或進入許可無效,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即使有關人士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入境處亦會依法予以取消,並將其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