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長涉續盜用同袍的信用卡購買iPhone XS,並到麥當勞買食物,他被控8項盜竊罪和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産罪,案件今日(6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者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25日,以待控方準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和不得騷擾證人。
35歲的被告劉晉寧被控於2019年2月11日至25日期間,在香港偷去梁樂倫的兩張信用卡。劉另被控在2019年2月17日至3月2日,在旺角、沙田和太和的麥當勞內,盜竊共41元的貨物,又在尖沙咀和沙田的蘋果店內,購買3部iPhone 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