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政改鬧劇告終。618 立法會表決後,建制派如何出醜導致28 票反對對8 票支持政改通過的結果、田北俊在面書上載豬頭諷刺建制議員「人蠢無藥醫」的呃like 照片,以及32 位「等埋發叔」的建制派議員互相卸膊「鬼打鬼」內鬨等,成為了近期網上輿論及傳媒焦點。
泛民主派及學民思潮(學民)亦「不甘後人」,乘勢提出各式各樣的「後政改」行動方向或綱領,如公民黨梁家傑呼籲「中央及特區政府有權責重啟政改,乃是修補社會撕裂的最佳手段」;民主黨劉慧卿重申繼續關注港人利益,亦認為「全民制憲」沒有問題,但不認同「去中國化」及港獨主張;學民黃之鋒則在《明報》撰文倡議全民制憲,修改《基本法》。
上述反差給大眾塑造了一個錯覺︰民主派在政改爭拗中勝出,建制派輸了。
然而,頭腦稍為清醒的人會質疑,「勿忘初衷」不是要爭取包括公民提名的政改方案嗎?當初黃之鋒明明批評「全民制憲」、重寫《基本法》是不切實際的建議,但為何如今卻180 度轉變,「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重提黃毓民及熱血公民的政制改革立場及要求呢?
坦言,討論「誰先提出全民制憲?」確實意義不大,但重提這些歷史片段的目的是要提醒港人必需戒慎恐懼,從過去兩年「佔中三子」、真普選聯盟(真普聯)、泛民政黨、學民學聯等在政改抗爭的錯誤中學習,搞清楚他們一直進退失據、越戰越弱的原因,才能避免重蹈覆徹,通過排除這些陋習,本港民主運動才有機會導向正軌。
泛民真普聯漠視真相 缺乏政治勇氣 怯於面對極權
回顧泛民在是次政改中的抗爭策略,先撇開由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提出「佔領中環」所謂的核彈,最為統合泛民與政府談判的組織為「真普聯」。該聯盟自2013 年3 月由12 個泛民政黨及團體聯合成立,一直強調爭取符合國際人權普及而平等的標準之餘,又不違反《基本法》中行政長官、立法會議會的選舉辦法。
真普聯把整個政改議題集中在「提名委員會」(提委會),有關行政長官提名篩選機制的產生辦法之上。由於《基本法》第45 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達到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而真普聯自我設限,以為政改必需在中共隨意詮釋的《基本法》框架下進行,於是便想盡辦法在該框架下「鑽空子」,結果整個討論都在基本法這個緊箍咒下團團轉。
起初,真普聯希望提委會能夠經過全港市民投票產生,刻意迴避《基本法》訂明提委會的存在,就是要讓中共掌握行政長官產生的安全系數。它不單可以通過提委篩選合符中共眼中「愛國愛港」的特首候選人,甚至直接控制選舉結果;真普聯內的泛民成員就在這個中共任意解釋的基本法框架下「耍小聰明」,欲取走中共的安全罩門,實在愚不可及。
隨後一年,真普聯成員各懷鬼胎的情況逐漸浮現,最明顯的是有關「三軌方案」(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以及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否「缺一不可」的爭論。開初,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曾清楚表明三軌方案是「單一完整方案」,並指「拎開任何一個部份都不是真普選方案。」但其後,其成員民主黨卻稱該方案「非缺一不可」,鄭隨即食言,否認說過「缺一不可」,並指方案中不會用「缺一不可」的字眼。
在2014 年1 月,民主黨劉慧卿在一個電台節目稱,若果政府最終方案在無公民提名元素下,仍容許不同政見人士參選,民主黨都可以考慮支持。此言論一出,民主黨被廣泛抨擊為「有得入閘屎都食」,而某些真普聯成員亦大感不滿,聲言退出聯盟。及後,鄭宇碩接受網台節目《熱血政治》黃洋達訪問時表示,真普聯成員間有一個協議︰民主黨不再提出「無公民提名都得」的言論,而其他成員亦不再強調「缺一不可」的說法,成員間的爭拗才暫告平息。
然而,真普聯成員間內鬥,對政改抗爭運動已經構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一般民主派支持者認為「泛民不團結」,仍然一盤散沙,感到失望;然而最大的傷害是加劇了「模糊抗爭焦點」的問題︰真普聯不敢正視基本法第45 條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左兜右兜,一時「三軌」、一時「缺一不可」,一時無公民提名亦可、一時包含「公民提名元素」又可等等,大眾聽到一頭霧水,結果不但導致爭取目標模糊,亦影響了往後抗爭運動的動員力。且成員間內鬥使真普聯花了兩年時間,最終留下了一句「我要真普選」的空洞口號。於是,政府及建制派便以此作為模糊政改問題視線的弱點,意圖以假亂真,訛稱政府方案經提委會挑選,最後經500 萬人一人一票投票,亦是「真」普選方案。
普羅熱血貫徹始終 主張全民制憲 落實港人治港
泛民在真普聯內訌,政改立場口徑不一,最後竟稱落實公平、符合「國際標準」就是真普選的說法。一眾建制派打手,便利用這個空隙,與泛民打泥漿摔角,像周融就搞了個「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既簽名又民調支持政府政改方案、建制派議員亦在街頭巷尾,掛起「支持一人一票撐普選」的橫額混淆視聽。結果,何謂「真」普選、何謂「假」普選、「變相普選」、「符合國際標準」、「增加民主成份」等討論,成了建制泛民各自利用「語言偽術」爭取曝光,但窒礙政改抗爭的工具。
早在2004年,「雙普選」的定義其實已經非常清晰︰「立法會全面直選;特首選舉,不設(中共)篩選機制,不設提名委員會,一人一票普選。」換言之,要落實普選真正「港人治港」,必然要面對《基本法》第45 條有關提委會的條文,亦是中共僭建特首篩選機制所謂的「法理依據」。更重要的是,主權移交十多年來,人大常委會就已作出4 次釋法,早已反映中共隨意刪改《基本法》,所謂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已千瘡百孔。
例如,2004 年第二次釋法,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作出解釋,修改了「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表決程序」。在原定的「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者備案」三部曲之前,加上額外的兩項程序:
一、行政長官就是否需要進行修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基本法》第45 條和第68條規定並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予以確定,即由「三部曲」變為「五步曲」。
最後人大更一錘定音,鐵定2007 年行政長官無普選,且2008 年立法會選舉中,功能組別與直選議員比例不變。
在前車之鑑下,今次政改普羅政治學苑及熱血公民一直堅持否定一切形式的提名委員會,並要求「全民制憲」,直接由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不甘委曲於《基本法》的框架內,只是糾結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以及特首候選人的確認程序。因此,普羅熱血兩個組織 在2013 年及2014 年7月1 日,在灣仔循道衛理教會分別舉行了「全民制憲起動集會」及「全民制憲大會」,焚燒《基本法》和立法會綜合大樓及政總大樓模型,並在《熱血時報》網頁上開放「全民網上制憲」系統,讓市民對《基本法》條文寫上自己意見。
去年11 月12 日,黃毓民議員亦在立法會提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無約束力動議,並闡釋背後理念及具體操作安排︰
一、先特區政府總辭,由三司十二局的常任秘書長看守政府,主持日常運作;
二、成立修憲委員會,準備釐定香港自治權的範圍,以及國防與外交事務的定義;
三、制定公投法,讓港人有創制及複決法律的權利;
四、制定政黨法以及政治獻金法,容許行政長官候選人有政黨背景,立法會議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無須獲得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五、新《基本法》獲港人公投通過後,舉行公民連署提名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
結果建制派集體投反對票,更有17 名泛民議員投下棄權票,包括何俊仁、李卓人、涂謹申、梁耀忠、劉慧卿、馮檢基、李國麟、何秀蘭、胡志偉、莫乃光、陳家洛、梁繼昌、郭家麒、張超雄、單仲偕、黃碧雲、葉建源,議案遭到否決。但一踏出議事廳,泛民在傳媒及大眾前又再高呼「我要真普選」的口號,繼續自欺欺人。這個沒有約束力的動議則儼如一面照妖鏡,把泛民「假抗爭真做show」的一面清楚比照出來。
學民學聯如夢初醒 改撐重寫基本法 亡羊補牢恐太遲
「佔中三子」雖自2013 年起,已籌備「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期間除了籌款搞商討日、簽意向書、電子投票外,佔領行動一直只聞樓梯響,而爭取訴求亦與真普聯遭遇的情況相同,立場目標模糊不清,說什麼爭取「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理解,而不是帶有中國特色的『普選』。」
戴耀廷、陳健民又聲稱,佔中「行動重點在於以非暴力行動來作道德感召」,但底子裡的道德內容,除了要求參與者乖乖被捕外,卻空洞無物,甚至呼籲萬人連署,一同坐低等拉,目的為爭取普選,參與者要先參與,再商討,再投票……但爭取「普選」的實質內容竟然是白紙一張,最終「佔中」把大眾媒體、民意力量聚焦消耗在一個虛空的抗爭採排運動之上。
直到2014 年6 月,中共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提出對港有「全面管治權」的說法,且列明特首、行政機關人員,以至香港各級法院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都是「治港者」,並要求「須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等職責」,明顯干預司法獨立並利用強權削弱本港的法治優勢。
「人大831 決定」規定提委會按現行1,200 人分四大界別組成、特首參選人需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才可「出閘」等限制,更激起了學生及港人的不滿。去年9 月1 日李飛到港,熱血公民、學聯學民等團體到機場博覽館及其下塌的灣仔君悅酒店示威,反對人大落閘;其後學界展開「罷課不罷學」行動,向特區政府施壓。誰知9 月26 號晚,黃之鋒與示威者突然起鬨,衝入政府總部東翼迴旋處留守,至928 黃昏時間,警方在金鐘、中環一帶突然發射超過87 枚催淚彈驅散群眾,結果展開了長達79 日佔領金鐘、銅鑼灣及旺角的「雨傘革命」之序幕。
起初,大部分示威者曾對「雙學」抱有希望,如928 晚上學聯向政府提出四點要求,包括公民提名、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人大常委收回決定和道歉,以及梁振英及政改三人組下台;奈何,在雨傘革命如火如荼之際,佔中三子、泛民和一些社運人士不時害怕佔領升級「失控」,雙學遂把佔領範圍縮窄,自我降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更認為,運動持續下去,便會愈來愈失民心,也會對未來的運動帶來更大的傷害,而爭取民主是一段長時間的抗爭,不可能因坐在馬路上而得到的。
在自我約束「怕激嬲北京」的氛圍下,佔領期間有另一種思維左右局勢。雖然熱血公民早已收起旗幡或一些較為激進的口號橫額,集中群眾抗爭訴求,但泛民政黨、社運組織,甚至雙學之間,在運動進行時已顯得非常忌憚誰能收割所謂的「政治成果」,有在佔領區做選民登記,亦有政黨割蓆、甚至篤灰,又有學聯「升級是為了證敗」等事件發生,結果政府借法庭禁制令清場,使雨傘革命無以為繼,無疾而終。
誠然,政府政改方案通過與否同時已塵埃落定,面對主權移交後第一次如此大型、歷時長久的抗爭運動,香港社會、中共政權深知這是「暴動」發生的底線。今年6 月方案最終被否決。當然歷史沒有如果,但作為香港人,我們在回顧過去兩年政改抗爭史時,必需正視幾個問題︰
一、如果泛民、真普聯、佔中三子最初不是迴避《基本法》第45 條的問題,敢於挑戰中共,提出重寫基本法、確立公民提名,也許民主派政治傳訊、抗爭運動動員便不會進退失據,如此艱巨;
二、如果泛民、社運人士、雙學能夠認清今次政改,是「港人自主」對「中共專政」的政治鬥爭,而不是民主派間的路線分歧(如大中華對本土),亦不是選舉政治利益分配的話,像黃毓民提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如此沒有實質影響力的表態議案就會獲得通過,而雨傘革命時與政府談判亦不會捉襟見肘;
三、如果泛民主派時至今日,還不清楚「民主回歸」,等待中共給予香港民主之說,已是蓋棺定論的話,港人一定會唾棄他們。
(原文刊於第三十一期《熱血時報》,於2015年6月28日免費派發。請支持文化抗共,訂閱《熱血時報》: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eg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