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曾發起及參與2020年泛民初選人士,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有14人被判罪成,劉偉聰和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今日(6月13日)回覆傳媒查詢,指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A條,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但沒有就李予信的裁決提上訴。
14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
31名認罪候判的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