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新民黨律師,以「七俠五義」形容七位暗角打人的黑警,企圖將暴行俠義化浪漫化,此等劣質比喻固然值得恥笑,但身為律師的竟然崇尚「七俠五義」式人治世界,才教人覺得心寒。
《七俠五義》本身是小說(下面講解),但這位律師指的,應該是來自是台劇《包青天》的最後一個單元,「七俠」所指是展昭及六位江湖好漢,「五義」則本為「五鼠」。七俠五義除了展昭外,其餘眾人好聽講是江湖俠士,難聽說是蠱惑仔,是曉得武功但又聚眾生事的小混混。「五鼠」起初誤會展昭殺死師父孟若虛失道義,於是四出搞事,偷走太后明珠、尚方寶劍及八賢王玉如意。
包拯深信五鼠無辜,三番四次出手營救;最終包拯一行人與五鼠聯手擊退從中作梗的九尾狸及沙千里,包拯破案有功賜假三個月,「五鼠」則被追封為「五義」,因為全部都壯烈身亡。
若將七位黑警稱為「七俠五義」,那該律師是變相承認他們是「蠱惑仔執行法紀」,強化黑警的不合法性?還是,他追求宋朝的道義,以人治世界的江湖道義觀念,取代香港原有的法治社會?還是,律師心底把他們咒咀至死?
令人更心寒的是,律師的一番話反映民智的低落。包拯在今天流傳的事蹟,很多是改編清朝武俠文學作品《三俠五義》;為何古人借文學追求江湖公義,以及一位鐵面執法者?原因相當簡單,因為古代中國是人治社會,皇上下令制定律法,但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機構,往往出現有法不依的情況,於是便出現了一種幻想︰一個識道義,重公理,看事實,料事如神且敢於各權貴說不的執法者包拯,以及麾下一班武士。若法制健全,根本不需要包拯;反之,若法本身為惡法,包拯則可是「釘官」,隨時殺錯良民。而且,武士聽命於包拯,或五義本身與包拯僅以形式的道義連繫,「執行法紀」根本無道理可言,殺人又得,施用私刑亦得,無限期扣押更得……
所以包拯的幻想,本身就存在缺陷。
筆者想來想去,也想不通如何將七俠五義的世界觀直套今天香港的佔領運動,因為兩者的社會基礎根本完全不一。但這時候,如果律政司飾演包拯一角,將惡法執行到底,「五義」黑警加以配合清場的話……
醒下啦!都快將三權合一了,這樣的香港還算香港麼?連宋城都拆了十幾廿年,還講甚麼宋朝「七俠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