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午(6月10日)見記者,交代凌晨驅散立法會示威者的行動,指行動中一共拘捕19人。立法會衝擊事件有7名男子被捕,至於告士打道堵路事件,警方另外拘捕12人,他們年齡介乎19至34歲,當中大部分約20歲,7人仍被扣查,12人已獲准保釋候查,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行動中,人員檢獲剪刀、鎅刀、萬用刀、刀片、打火機及膠索帶等。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一共有8名警員受傷,其中有人眼角要縫15針。他強烈譴責暴力行為,揚言誓必追究。
江永祥稱留意到有指警方曾使用催淚煙驅散示威者,他澄清並無使用。
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凌晨共358人被圍堵在舊灣仔警署外,有理由相信他們有參與早前的非法集會,在核實身分、身上沒有違禁品後,將他們放行,但同時有表明日後有檢控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