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線熔斷機制更新罰則 首度犯規改罰20000元免禁飛

航線熔斷機制更新罰則 首度犯規改罰20000元免禁飛


政府表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促使航空公司盡力查核乘客是否不符合登機條件,同時避免影響航空公司運作及來港人士行程,由香港時間6月1日凌晨零時起,如某航班因有乘客未能符合登機條件來港而觸及機制,機管局將就10天內首次出現有關情況的航線對該航空公司發出警告並罰款20,000元,如有關航線的航班在10天內再次觸及有關指標,則相關航空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民航客機航線將被禁止着陸香港5天。

如航空公司拒絕支付罰款,則航線第一次觸及有關指標時將按現有安排禁止着陸香港5天。

政府重申,會繼續按「外防輸入」的原則,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當地疫情、檢測率、疫苗接種率、抵港人流和實際輸入個案情況等公共衞生因素,並因應本港疫情發展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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