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影片,見到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於天水圍同時載着3名小童。
警方表示,留意到該片段,非常重視案件並主動展開調查,今日(5月27日)下午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涉嫌「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
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
(網上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