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亂刪襲警案被告照片 官震驚:點可以無端端銷毀

警亂刪襲警案被告照片 官震驚:點可以無端端銷毀


一名姓張的29歲男子,因被指去年10月17日晚佔領者「光復旺角」期間,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襲擊一名警員,被帶上警車後又掌摑另一名警員,被控兩宗襲警罪。案件今早(5月14日)在法庭續審時,警方遭揭發胡亂銷毀一批對案情有影響的相片,更被裁判官質疑「有咩可能,點可以無端端銷毀?」。

綜合傳媒報道,原來辯方早前要求控方提供一批由警方拍攝的被告相片,並獲裁判官批准,但今早續審時,控方竟表示有關相片已被銷毀,令裁判官甚為震驚。控方引述警方解釋時表示,該批相片乃被告首次被捕時拍攝,但後來被告「踼保」,警方便銷毀有關相片。到警方第二次拘捕被告時,卻沒有拍照。對於控方之解釋,裁判官認為不大合理,更以「唔關事」來形容,又質疑警方會否把被告的指模記錄及「三世書」(被告背景資料)也銷毀。

裁判官最後要求控方再查證能否修復有關相片,將案件押後至6月4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