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錯智障男事件 充分顯示警隊敗壞如丁蟹

拉錯智障男事件 充分顯示警隊敗壞如丁蟹



縱使經歷過雨傘革命,仍然不乏市民為警隊講好說話,又或是一句「我討厭政治」,就打算置身事外,繼續不問世事。不過美林邨拉錯智障男事件,正正就是「就算你不去找政治,政治也會來找你」,並且充分反映警隊的處事手法,在處理示威者以外,仍然是何等不堪。

或許仍然有人覺得,警員查案時拉錯人是無可避免,甚至乎有人認為要寧枉無縱,但是今次拉錯人事件,有幾點絕對值得大家反思,原來警方不單止針對示威者,原來查案手法是要講求攞威,講面子,以及最緊要是交到差。

1.攞威最緊要
近期多宗大型案件,總見到警員帶疑犯回家或到事發地點搜證時,都會有一大班記者跟出跟入,很明顯,記者是接獲通知才出動,用意亦相當簡單,就是要讓全世界知道,警方已經初步破案,屬於「做到嘢」,試圖改善警隊的低落形象,然而他們卻完全考慮不到,一旦拉錯人,會是弄巧成拙。事實上,亦非所有事件亦適合警隊攞威,例如今次事件,就完全忽略了帶著智障男遊街示眾,隨時會為他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彌補,更何況現階段 sorry 都未有一聲。

2.公關災難
當家人追究之後,警方出現的種種失誤及公關災難,實在不堪入目,例如是指該智障男子於拘留期間並無提出需要服藥及送院,故警方沒有作出相關安排。大佬!智障男懂得主動要求嗎?警員理應主動關顧,而非待事主主動要求,如此不要臉的回應,就只有香港警察答得出。

當得知警方暫無條件釋放事主時,其阿嫂曾要求警方盡快作出書面回覆,還事主一個清白,然而警員在電話的回覆指「如果唔係你細佬講咗啲咁嘅嘢,我哋都唔使做咁多嘢」,自己做錯事,卻反指有人累他,是否丁蟹上身?

3.重返衙門年代
現今普通法精神,是在未審判前,就假定被告是無罪,執法機關是要負責尋找罪證,但今時今日,卻有重返古代之勢,反要被捕人士去證明自己無罪。以今次事件為例,單單因為一名智障人士在警誡後承認與事件有關,就大鑼大鼓表示拉到人,但卻無法證明他曾經在場,對於家人提供的不在場證據,卻反應緩慢。

4.只求結案不求真相
根據事主哥哥所指,被捕者根本只能回答簡單問題,但最終口供卻有完整紀錄,根據指引,智障人士落口供時,要有一名親人、監護人或其他負責照顧或看守他的人在場,究竟警方有沒有跟足指引落口供?為了盡早結案,或者更直接應講成「趕收工」,警員已經是不求真相。

5.講求面子

其實當出現明顯的不在場證據之後,警方繼續一拖再拖,最終就出現了「高調拘捕,低調撤控」,十分講求面子,如非家人追究,事件早已不了了之,連交代都可以慳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