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港大護理系男生,涉嫌在去年的迎新營期間非禮女生,隨後被捕。
被告否認一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曰(5月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梁雅忻裁決時指,事件中目擊者未能認出涉嫌非禮者的五官,法庭未能安穩地確認被告就是涉案者;至於普通襲擊罪,事主在知悉被告談及色情話題,自願伸出手臂讓對方示範,最終裁定兩罪不成立。
被告被控於2023年8月20日,在新界保良局賽馬會大棠度假村活動室猥褻侵犯一名女生X,並於翌日在該度假村宿舍客廳襲擊X。
案件編號:FLCC145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