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英執政兩年多,用人唯親,加速赤化,大壞香港成規與綱常;以致趕他下台,竟成了港人「袋住先」的誘因。日前民主黨黃成智議員甘冒大不諱,力勸港人袋住先,正是以此為由。
是出於善意還是向中共輸誠,無關宏旨;倒不如就事論事探討這問題:假使「袋住先」確可實現我們一直求之不得的夢想──趕走狼英 [1],為此而「袋住先」,值得嗎?泛民、黃絲以至本土派一般都以為不可,但何解趕走狼英之巨利當前,仍不足以接受「袋住先」?本文試論析其不可之理由。
制度是長遠之事,特首產生辦法之權衡取捨,關乎香港政體,影響今後各屆特首更替,不宜只以某一屆某一人之去留為慮。除非(一)這制度並非長遠,運作一兩屆後即會改良──但不見得北京政府有如此自我削權的動機;相反,特區政府一直以現時831政改框架所規定者為「普選」,視之已履行基本法45條之要求,那我們怎可假定此制度不久即變,而毋須考慮此制度下梁振英後各任特首之產生?又除非(二)趕走狼英後可期望繼任者不及他惡貫滿盈,然而這幾近妄想,理由是:在香港,像梁振英一樣,言行緊隨上意者,一年四季大平賣。葉劉淑儀、范徐麗泰、羅范椒芬、譚惠珠……附逆以後,言論自此未有半句稍離上意,北京的立場永遠就是他們的立場依歸──比如說,2010年民主黨提議的「超級區議員」政改方案,起初建制派人人說不宜,待得中央與民主黨協議一成,則人人改口讚好。
以中央之心為心,是非變於旦暮,而竟略無愧色,可見個個能做梁振英。一個梁振英退下去,還有千千萬萬個梁振英迎上來,中共何愁不缺梁振英?假普選方案下,中央從這批梁振英們之中,選兩至三個去給港人「選」,有何難哉?不同的是,那些已不再是「689」了,而都是給「普選」加持了的梁振英。那汲汲於趕走原初的梁振英,又有甚麼意思?
黃成智推測,即使是假普選產生的特首,由於亦有賴人民運用票權選出,必比由推選委員會推出來的特首,有更大動機促進民主改革。[2] 此說大謬不然,問題在錯以真普選下的票權作用忖度假普選下的票權作用。真普選下,為政者之決策立場所以受民意左右,因其立場若違反選民意願,選民日後大可運用票權選出立場不同之另一黨派候選人以取代之。目下那夥梁振英們,像葉劉、譚惠珠、羅范椒芬,形同出於一黨一派,個個持論相同,像餅印。然則選民之不同選擇何在?選民既無與之明顯不同的選擇,則為政者又有何忌憚?
要之,中共唯謏詞是聽,唯傀儡是用,以致在港黨羽,甘做梁振英者從來大不乏人。為了趕走一個梁振英,而接受袋住先,是無視政壇上絡繹滿途準備上位的準梁振英們。要為準狼英們一一奉上「普選」之冕,無謂之至!
[1]《信報》專欄作家練乙錚不信「袋住先」可趕走狼英,他說:「以後的誘因設計會很成問題……假如方案通得過立會,他(狼英)立下戰功,北京又怎可違反政治倫理把他一腳踢開?真如此的話,以後當特首的人又怎會替北京賣命?」(見練乙錚〈三年前的「袋住先」.林鄭失方寸自矮〉,載《信報論壇》,2015年3月30日。)此說頗欠斟酌:要打賞狼英通過方案有功,完成了中共的歷史任務,不一定要以連任作賞賜,像對董建華般升他上神檯做政協副主席(位列中國領導人)也算威威,畀足狼英面。練乙錚提到日後誘因設計的問題,北京固然要為日後在港黨羽設計效忠誘因,然而另一方面也得為港人繼續逆來順受設計誘因。將狼英遷走,但加官進爵,既可安撫港人對狼英的疾視,以之為港人甘受播弄的甜頭與鼓勵,亦兼顧到梁氏的封賞,以及今後建制派的效忠誘因,是中央政府擺平各方矛盾而兼顧誘因設計的做法。由此而論,袋住先可趕走狼英並不為奇。問題只是這樣做是否值得,這是本文探討的問題了。
[2] 見〈黃成智:票權是一個政治力量;梁家傑:「袋住先」後再爭取只有徒勞〉,本港台4月6日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