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錦屏街上周日(9月15日)發生警員開槍案,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38歲男子,涉嫌手持菜刀及剪刀襲擊母親及妻子,妻子報警求助,該男子被到場警員開槍擊中胸口,送院後不治。
死者家屬今午(9月22日)身穿喪服及死者遺照,到警察總部外見傳媒,不滿警方做法,又稱自己害死丈夫。
遺孀落淚表示,非常後悔報警,又稱她多次要求警員不可以開槍,而丈夫較早前只用拳頭襲擊母親,並無使用武器。她相信丈夫是在警員到場後,才手持菜刀及剪刀自衛。
她指相信警察才會報警,又認為警員有其他方法制止丈夫,包括使用長棍和盾牌,或召喚談判專家到場。她又指報警是希望警方提供幫助,而非殺死丈夫,形容警方執法過度。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回應事件,指事發時警員多次警告事主放下武器,但事主突然衝向警員,最近只得1.5米距離,警員在電光火石之間開槍,重申警方有非常嚴謹的使用槍械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