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主動審視去年6月9日起的大型反修例示威活動,社工呂智恆認為監警會屬越權,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日(4月16日)頒下判詞,裁定呂智恆敗訴,並須向監警會繳付訟費。
監警會於去年7月初,決定就大型示威遊行活動作出研究,呂智恆於同年10月提出司法覆核,指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無列明監警會有主動調查的權力,故認為監警會明顯越權。
監警會就反駁指,是次研究是按時序列出事實,並無超出條例賦予的權力。
監警會今年1月中表示,在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決定延遲發布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