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發表2020至2021年度工作報告,提及警方改善服務質素的建議。
報告提及一宗「獲證明屬實」的投訴警察個案,當中一名涉嫌管有危險藥物的男子,於警署內被檢走身穿的長褲作為證物,警署警長向他提供私伙短褲替換。被捕男子上庭後,獲法庭批准保釋,兩日後因肺炎離世。
報告提到,被捕男子家人翌日曾到警署,嘗試提供衣物,但一名警務人員在未尋求警署警長指示,只接收了一件外套,亦未有向投訴人解釋拒絕其他衣物原因。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後身體不適,送院兩日後因肺炎離世。被捕男子的家人認為,死者死因可能與在羈留期間,未獲警方提供足夠衣物所致。
監警會認為,涉事警員疏忽職守,無按既定程序先尋求案件主管指示,分類為「獲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亦向涉事警署警長新增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指警署警長檢取長褲作證物,未有考慮必要的跟進安排。
監警會建議,警方為檢取被捕人士必要衣物後,制定指引及採取額外措施,例如在警署存放後備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