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時任物管經理,盜取一個公屋及兩個居屋屋苑多筆小型工程款項共逾1,100萬元,並落案起訴該名物管經理盜竊罪名。被告今日(3月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56個月。
李誥涎,46歲,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時任區域物業經理,今日承認4項盜竊罪名。
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時指出李誥涎先後逾300次盜取工程款項,嚴重違反誠信。法官指因應案情的嚴重性,應須判處李誥涎監禁7年以上,惟考慮到他認罪及其他因素,遂將刑期扣減至56個月。
案情透露,宜居於案發時為公屋黃大仙下邨(二區)及油塘兩個居屋屋苑高翔苑及油美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案發初期,李誥涎為宜居高級物業經理,駐守黃大仙下邨(二區)。他於2021年中晉升為區域物業經理後,亦主管宜居在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務,其職責包括向各工程承辦商結清款項。
宜居分別以多個銀行戶口支付該三個屋苑的維修工程款項及經常開支。如需從該等戶口提取60,000元以下的款項,至少要取得公司兩名授權簽署人的聯名簽署,而李誥涎是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該三個屋苑工程費用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李誥涎於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從該等銀行戶口盜取多筆款項共逾1,100萬元。
調查發現,李誥涎以不誠實手法促使宜居於上述期間發出319張支票以支付該三個屋苑多項小型維修工程費用。該等支票涉及款項由約1,900元至逾58,000元不等,全部均報稱受款人為各相關承辦商,惟有關支票最終卻被存入李誥涎及其妻子的個人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