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萬元賄校長搶學位 新來港婦認罪囚4個月

以2萬元賄校長搶學位 新來港婦認罪囚4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家長圖為兒子獲取小一學位,以現金20,000元行賄一名官立小學校長,校方向廉署舉報貪污而揭發事件。該名於去年6月以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婦人,今日(3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45歲家庭主婦李君萍,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被告使用了錯誤方法為兒子爭取入讀心儀小學。賄賂公職人員是嚴重罪行,破壞社會廉潔和公平競爭。法庭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4個月。法庭早前已頒令充公涉案賄款20,000元。

案情透露,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於2022年6月6日接獲被告兒子的小一入學申請。被告兒子於同年6月中出席該校入學面試,惟未獲邀請參加第二輪面試。

被告遂於2022年7月18日到學校要求校長重新考慮其兒子的入學申請,並向對方提供現金賄款20,000元,以圖為兒子獲取該校小一學位。校長拒絕接受賄款,校方同日向廉署舉報事件,被告兒子最終未獲該校取錄。

案件編號:ESCC 1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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