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民政總署聯合行動 破元朗無牌賓館

警方及民政總署聯合行動 破元朗無牌賓館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昨日(3月25日)聯同警務處採取執法行動,在元朗區內突擊巡查一間懷疑無牌經營的賓館。

牌照處在行動中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會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如在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支持,會就個案提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賓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並留有案底。根據《旅館業條例》,無牌經營酒店賓館的最高罰款為500,000元及監禁3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亦可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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