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在推動新建樓宇推行「預防性維修」工作上,將擔當「先行者」角色,以「煥然懿居二期」首置項目作為試點,在制訂大廈公契階段,加入「預防性維修」元素。
韋志成今日(3月26日)在最新網誌提到,公契將列明項目公契經理人的責任,包括在項目落成初期,由市建局聘請工程顧問,為項目制訂第一個十年的維修保養計劃,讓公契經理人依據此計劃的工程項目,在維修「特別基金」的供款安排作建議,交予業主大會商討。
公契亦會提出,業主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商議公契經理人所提交的維修計劃和供款建議,以便盡早取得共識,落實執行。
韋志成冀盼透過編制「定期維修保養方案」參考文件,向物業管理公司推廣,鼓勵更多法團和業主,盡早為樓宇建立定期的保養計劃和維修財政儲備,保持樓宇的狀況良好,業主既能安居、亦可藉此為樓宇保值;而以市建局自行發展的「煥然懿居二期」首置項目作試點推行,在協助年輕業主置業之餘,亦向他們推廣「預防性維修」的概念,從新樓開始保養自己的物業資產。
長遠來說,他希望為研究應否修訂《大廈公契指引》規管業主在樓宇維修保養的責任,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