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3月18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
滑翔傘活動近年在香港越趨普及,相關事故或意外時有發生。去年曾有滑翔傘急降在馬路被車撞到,引起公眾關注滑翔傘活動的安全及政府對這項活動的監管是否足夠。
申訴專員公署的初步查訊顯示,2017至2019年間,民航處沒有接獲以滑翔傘進行出租或受酬服務的許可證申請,2020年則接獲4宗。根據民航處網頁資料,截至2021年2月底,該處已批出兩個有效的許可證,而至今未有人因違反相關法例規定而被檢控。然而,互聯網卻有不少關於本地收費滑翔傘課程或體驗飛行的宣傳和記錄分享。
趙慧賢表示,滑翔傘飛行具一定的安全風險,不當操作滑翔傘可能會影響本港空域的安全運作,亦會對地面的公眾構成危險。民航處作為推廣及管理航空安全的主事部門,有責任確保滑翔傘飛行活動受適當規管,並跟進涉嫌不恰當及違反法例的滑翔傘活動,以保障公眾安全。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