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月22日公布收緊社交距離措施,維持至4月20日。政府今日(3月8日)公布,將根據現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公共衞生緊急規例規定刊憲延續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下一個14天周期的生效期間為周四(3月10日)至3月23日。
就餐飲業務處所及所有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規管的表列處所,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將延長兩周。經考慮市民對相關服務有實際需要,而「疫苗通行證」實施後運作暢順,理髮店或髮型屋將可獲准重開並須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進入或身處有關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顧客必須使用「安心出行」,而工作人員及顧客均須全程佩戴口罩。
其他現行措施,如限制公眾地方羣組聚集的人數為兩人、禁止涉及兩戶以上的人士在私人地方進行多戶聚集、佩戴口罩要求,以及停止所有大型活動和避免羣組聚集,均會繼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