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中藥材計價斤變錢 藥店男職員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銷售中藥材計價斤變錢 藥店男職員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一間藥店的男店員因銷售中藥材期間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2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在還柙14日後,於今日(3月7日)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案中受害人賠償11000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內地遊客舉報,指旺角一間藥店的店員在銷售中藥材時使用誤導手法。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名店員在銷售過程中,沒有就該遊客的查詢披露中藥材的計價單位,從而誤導該遊客相信是以斤計價。當有關中藥材被磨粉後,店員才表示中藥材是以錢作為計價單位,總值22400元,價格較預期高160倍。該遊客最終被迫以約一半價錢購買部分中藥材。

海關表示,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旅客購物的情況,一直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並會即時轉介有關個案予調查人員作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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