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嚴正聲明 無建議禁社交媒體及影片平台運作

特區政府嚴正聲明 無建議禁社交媒體及影片平台運作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3月6日)就《彭博》分別以「HK says Telegram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及「HK says Signal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作標題,以及題為「HK Security Law Public Consultation Lists Facebook, YouTube Ban」的報道,錯誤報道特區政府會立法禁止有關平台在港運作,繼而令人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產生誤解和恐慌,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特區政府嚴正聲明,特區政府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相關立法會文件附件所載的,乃特區政府於有關公眾諮詢中接收到的書面意見摘要,該附件內容橫跨75頁。然而,有關報道只片面挑出當中的3項所收集的意見,並配以斷章取義的標題,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特區市民以為特區政府將會採納有關意見,或將禁止相關平台在香港特區運作,其意圖實在令人懷疑。《彭博》的假新聞已影響其可信性,及其在媒體界的公信力。港府要求《彭博》須確保往後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以免任何讀者受到進一步誤導。
 
發言人續稱,正如特區政府多次強調,《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的相關條文,包括言論自由的條文,同樣適用於建議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法例。《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同時亦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特區政府立法時,必定依照相關國際標準保障人權自由。特區政府會適當參考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爭取盡快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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